返回 11-30 读报
煤电容量电价机制要来了
2023-11-30 11:09:23 A13版 热点击

  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《关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决定自2024年1月1日起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。这意味着,中国将迎来煤电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的“两部制”电价政策。
  什么是容量电价机制?它将给电力用户带来哪些影响?
  为何建立“两部制”电价?

为何建立“两部制”电价?稳定煤电行业预期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

  谈及煤电电价机制,可从国内现行的单一制电价说起。
  电力是一种即发即用的商品,发电企业发出电力并售卖给用户,能获得相应的发电收益。这种通过市场化方式形成并能灵敏反映电力市场供需、燃料成本变化等情况的电价,通常被称为“电量电价”。
  “煤电经营成本包括折旧费、人工费、修理费、财务费等固定成本和燃煤等变动成本。目前,我国对煤电实行单一制电价,即煤电只有发电才能回收成本。电力市场成熟国家通常实行两部制电价,即容量电价主要回收机组固定成本、电量电价主要回收变动成本。”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有关负责人介绍。
  伴随中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有序推进,煤电的功能定位发生了一定转变。当前,国内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历史性超越煤电,但可再生能源发电波动性、不稳定性突出,“风光”等可再生能源发电出力不稳时,还需要煤电机组兜底保障。
  “煤电逐步从电量型电源转向基础保障型和系统调节型电源,利用小时数明显下降。据统计,煤电机组的年发电小时数由2015年的5000小时以上降低到去年的4300小时,未来其发电小时数还将进一步降低,通过单一电量电价已无法回收其固定成本。”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常务副理事长杨昆介绍,受多重因素影响,近些年煤电企业大面积亏损。据统计,2021年国内主要发电集团亏损1203亿元,亏损面达80.1%,近两年虽有所改善,但今年上半年仍亏损超100亿元,亏损面达50.6%,有41.1%的电厂负债率超75%,严重影响煤电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电力安全稳定供应。
  一边是新能源快速发展,仍需煤电机组发挥配套保障作用;另一边是现行电量电价已难以覆盖煤电经营成本,亟须建立相应价格机制以保障电力系统稳定运行。因此,建立容量电价和电量电价两部制电价恰逢其时。
  “煤电是我国最重要、成本较低的支撑调节电源,推动煤电加快向提供容量支撑保障和电量并重转型,平常时段为新能源发电让出空间、高峰时段继续顶峰出力,对促进新能源进一步加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。”国家发改委上述负责人说。

煤电容量电价怎么算?按照回收煤电机组一定比例固定成本的方式确定

  根据国家能源局公布的最新数据,截至10月底,全国火电装机容量约13.7亿千瓦。那么,是否所有在运煤电机组都能享受煤电容量电价?各地能源发展有所差异,具体电价如何计算?
  “煤电容量电价机制适用于合规在运的公用煤电机组。燃煤自备电厂、不符合国家规划的煤电机组以及不满足国家对于能耗、环保和灵活调节能力等要求的煤电机组,不执行容量电价机制。”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说。
  从具体电价水平来看,《通知》明确,煤电容量电价按照回收煤电机组一定比例固定成本的方式确定。其中,用于计算容量电价的煤电机组固定成本实行全国统一标准,为每年每千瓦330元;通过容量电价回收的固定成本比例,综合考虑各地电力系统需要、煤电功能转型情况等因素确定,2024至2025年多数地方为30%左右,部分煤电功能转型较快的地方适当高一些,为50%左右。2026年起,将各地通过容量电价回收固定成本的比例提升至不低于50%。
  “用于计算容量电价的煤电机组固定成本实行全国统一标准,为每年每千瓦330元。这样安排,一方面是由于煤电机组固定成本地区差异总体较小,不同类型机组之间差异也有限,具备全国实行统一标准的基础,可操作性较强;另一方面也充分体现了价格上限管制举措,特别是百万千瓦级先进煤电机组固定成本略低于全国统一标准,单位煤耗更低、发电效益更高,能够激励市场主体自主优化扩建技术方案,降低煤电机组建设运营成本。”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互联网研究中心主任曾鸣说。
  除了规定容量电价具体比例,《通知》还明确了相应的惩罚机制:正常在运情况下,煤电机组无法按照调度指令提供申报最大出力的,月内发生两次扣减当月容量电费的10%,发生三次扣减50%,发生四次及以上扣减100%。

谁来支付煤电容量电价?工商业用户按当月用电量比例分摊不涉及居民和农业用户

  两部制电价出台后,煤电将迎来一笔新的收益。对此,不少电力用户存在疑问:这是否意味着我们需要承担的电费更高了?
  据介绍,煤电机组可获得的容量电费,根据当地煤电容量电价和机组申报的最大出力确定,煤电机组分月申报,电网企业按月结算。各地煤电容量电费纳入系统运行费用,每月由工商业用户按当月用电量比例分摊,由电网企业按月发布、滚动结算。此外,对纳入受电省份电力电量平衡的跨省跨区外送煤电机组,送受双方应当签订年度及以上中长期合同,明确煤电容量电费分摊比例和履约责任等内容。
  站在居民等电力用户角度,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,该政策不涉及居民和农业用户,这些用户用电仍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。
  “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,在稳定煤电行业预期、保障电力系统安全运行、促进新能源加快发展的同时,对于终端用户用电成本的影响,无论是从短期还是从长期看,都是积极正面的。”该负责人说,“短期看,对终端用户用电成本的影响总体较小。由于建立煤电容量电价机制主要是电价结构的调整,煤电总体价格水平是基本稳定的,特别是电量电价小幅下降,将带动水电、核电、新能源等其他电源参与市场交易部分电量电价随之下行,工商业用户终端用电成本总体有望稳中略降。”(人民日报海外版)